各工会小家、各部门:
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《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“最美教师”选树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工〔2020〕6号)的文件精神,深入挖掘教师队伍中的最美现象,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,大力推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,营造尊师重教、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,激励广大教师始终坚持“四个相统一”,争做“四有好老师”,当好“四个引路人”。经学校工会委员会研究决定开展学校“最美教师”推荐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程序
1.以工会小家为单位推荐,各小家对照选树范围和选树条件,在本小家或全校范围内民主推荐“最美教师”个人候选人1名。
2. 学校工会根据上报情况审定。
3.对“最美教师”候选人进行网络投票、专家评审。
4.学校工会委员会根据投票、评审情况研究确定人选。
5.递交学校党委会审定推荐人选。
6.公示后上报省教育工会。
二、推荐范围和条件
参照《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“最美教师”选树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工〔2020〕6号)执行。
三、材料报送时间
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下午16:00前。
如有不明事宜,请联系工会秦老师,电话86928108;18758215446
附件:
1. 《关于开展第四届浙江省“最美教师”选树活动的通知》(浙教工〔2020〕6号)
2. 第四届浙江省“最美教师”选树活动个人申报表